员工工作

关于给予李梓琦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
李梓琦,男,17级光电3班员工,学号为1708040319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学时。

该同学违反学习纪律,累计旷课已达10-19学时,根据《威廉希尔员工违纪处理办法》(科大政发[2010]78号)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,经研究决定,给予李梓琦同学警告处分。         

威廉希尔

二〇一八年二十八